入院制度
2017-07-18 10:05:36
乳山市中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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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则
(一)医院为有住院指征的患者提供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的服务。
(二)门急诊医师根据专业收治范围,在综合评估医院设施、诊疗能力、技术资质能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的基础上,确定是否收治患者入院。
(三)对确定收入院的患者由门急诊医师为其开具入院通知单,入院通知单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,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:
(1)住院的理由;
(2)治疗计划;
(3)治疗的预期结果;
(4)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;
(5)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;
(6)告知住院手续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。
(四)医院应关注那些在就医和入院治疗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,如老年人、残疾人、语言交流和听说功能障碍者,并提供相应帮助。
(五)所有患者入院前需交纳预交款,危急重症患者可先办理入院,后补办缴费手续。
(六)对于有入院指征的患者,如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入院,必须在门诊病历注明拒绝住院的原因并有患者或家属签字。
(七)对于门诊、急诊收入院的病人,病房医师或值班医师不得拒绝或推诿病人入院,若诊断不清,应请相关专业会诊,确需转院,应取得本科室主任同意。
二、平诊患者入院程序
(一)门诊医师负责为有住院指征的患者联系病区,协调住院相关事宜。
(二)患者携带入院通知单、一卡通、门诊病历、身份证、医保患者需出示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,并预交住院费。
(三)住院处将患者的信息准确输入电脑,打印预交款收据,告知患者入院病区具体位置。
(四)如患者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,电话通知病区安排医护人员协助护送患者入院。
(五)病区护士接待患者,通知主管医师,并开始初次评估,做好相应护理工作。
三、急诊患者入院程序
(一)急诊医师履行首诊医师负责制,根据病情决定急诊患者的收治病区。若涉及多学科情况,可经会诊后再决定患者收治病区,必要时可由医务科或总值班进行协调。
(二)家属至住院处办理入院和交费手续,无家属陪同时由急诊科护士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。
(三)患者经急诊处理后病情稳定、无入院指征者,可准其离院,必要时留急诊观察室观察。
(四)急诊医师通知相应病区值班医师,作好患者接收准备。应通知以下内容:
(1)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;
(2)预计到病区时间;
(3)患者诊断及病情;
(4)需要准备的物品及设备。
(五)急诊护士与家属一起护送患者至病区,与病区医师、护士交班;病情需要时,应由专科医师陪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