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院制度
2017-07-18 10:10:36
乳山市中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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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从外院转入
(一)符合下列转入标准的外院患者方可转入我院:
1、转出医院的医务科与我院医务科联系,由我院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师/急诊科值班医师,双方经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,认为患者适合转运。
2、我院有诊治转入患者的能力,能为其提供服务。
(二)转入过程:
1、我院专科医师/急诊科值班医师接到外院要求转入的请求后:
(1)判断转入的原因:
- 紧急医疗状况。
- 进一步专科治疗。
- 患者家属同意转院。
(2)获得转入患者的基本信息:
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诊断、转院的原因。
(3)联系相应病区,安排床位。
2、转出医院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安全。
3、在明确诊断后,即收入相应病房治疗。
4、入院手续见《入院制度》。
二、从本院转出
(一)转出标准:
1、受我院诊治能力及条件限制不能够完成救治的患者。
2、患者病情需专科治疗,如传染病、精神病等。
3、患方强烈要求转院治疗。
4、可以转下级医院治疗的病情稳定或恢复期的患者。
(二)转出过程:
1、患方同意或要求转院。
2、由患方或科室主任与转入医院相关科室联系,必要时由医务科与转入医院医务科进行联系。
3、主管医师负责整理患者住院期间病历资料并出具病情介绍等手续。
4、对于危重患者转院,由患者所在的科主任联系办公室安排转运的急救车辆,并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安全,根据患者的病情,安排相应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观察或监护,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转院过程中病情记录,并与转入医院做好交接。
5、一般患者的转院参见《双向转诊制度》。转出入的病人,双向转诊单存放于医务科。
医保患者的转院遵照医保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。